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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获评“2023年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在全市法院调研宣传信息工作会议上,彭阳法院被评为“2023年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以来,彭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信息宣传水平,以高质量信息宣传助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共编写发表宣传稿件260篇,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编36篇,区级新闻媒体采编118篇,拍摄宣传视频25部。《对不起,我是一名法官》《日子会好起来的》《宁夏彭阳草庙法庭两源治理打造“塞上枫桥”品牌》等一批有影响力的稿件荣登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法治网等媒体,拍摄的《追究到底》等视频有效增进了外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编写的《普法宣传案例选》和推出的《普法小课堂》专栏深受群众好评。

  优化工作机制。院党组专题研究信息宣传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信息任务、供稿人员、供稿时间等事项。成立信息采编团队,由1名在编干警负责稿件撰写和审核工作,从各部门抽取文字基础好的9名干警担任信息联络员,改变信息宣传工作由少数专职人员单兵作战、单打独斗的模式,形成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把信息宣传纳入绩效考核,突出正向激励,实行月通报机制,每月反馈信息采用情况,充分调动干警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要我写”转变为“我要写”。

  严把文稿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文字写作技能培训,夯实干警在标点符号用法、语法知识、行文逻辑等方面的基本功,不断提高写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每周推出2-3篇信息稿件,持续均衡发力,避免“扎堆式”宣传。制定信息发布审批办法,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由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层层审核把关,重要稿件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宁可压缩数量也不降低质量,确保宣传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紧扣决策需求。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法院中心工作撰写信息稿件,为院党组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梳理总结审判执行中的成效做法,切实提升信息服务的“含金量”。围绕诉源治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挖掘素材,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一些重大活动和节日时点,提前策划宣传方案,提升信息宣传的针对性、策划性、时效性。

  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已审结典型案件,编写《普法宣传案例选》,印制5000余册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社区进行发放,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打造融媒体工作室,采购摄像机、无人机等专业设备,开通微信视频号,推出《普法小课堂》专栏,不断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拉近公众与法院的距离,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下一步,彭阳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强化宣传意识,增强媒体素养,延伸新闻触觉,以能动履职推出更多“深”“活”兼具的高质量新闻作品,进一步提升法院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通讯员:罗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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