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固原市召开平安固原建设表彰大会,表彰平安固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彭阳法院干警刘具文获评“平安固原建设先进个人”殊荣。
扎根基层,做审判事业的燃灯者
在法院工作的33年,刘具文同志时刻保持认真严谨的态度,善于从审判实践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升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2023年,刘具文同志共审理、确认民商事案件 1265件,结案率99.76%,调撤率55.63%,只要是他经手的案件,每个环节都彰显着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
爱岗敬业,做化解纠纷的实干家
面对纷繁复杂、繁琐细碎的民事案件,刘具文同志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辨法析理,让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在办理涉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因未向房管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导致300余户住户无法办理产权证,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为此,他多次与住建局沟通协调案件,劝说被告积极配合解决办证问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320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切实发挥诉前调解效能,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砥砺前行,做廉洁奉公的践行者
作为一名从业33年的老法官,刘具文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尽责,恪守公平正义,坚持办案数量和质量“双过硬”,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始终紧绷廉洁勤政、反腐倡廉之弦。依法办案、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他在平凡的岗位伏枥前行,践行着司法事业的忠诚与担当,为平安固原、平安彭阳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通讯员:杨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