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彭阳法院执行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法院为目标,智慧司法,和谐执行,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通过建立健全以法院为主体,政法各部门、乡村组织、特邀人民调解员、执行信息联络员相互衔接配合的“五方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动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攻坚克难。通过全程释法、人财担保等方式和解执行、和谐执行,以物抵债、执行救助等方式协调执行、人性化执行,和解执行案件500余件。运用协调办法加强对征地拆迁、生态移民等引发争议的化解力度。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选聘132名执行信息联络员,充分发挥其熟悉村风民俗、及时获悉被执行人信息和财产线索的优势,提高案件执行率。连续3年开展“履行法律义务好公民”、“守法诚信好老板”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执行。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靠舆论压力敦促执行。三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600件,执结1515件,执行率94.7%,执行标的3528万元,执行标的率96.3%,位居全区法院第一。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共授予199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和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荣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