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三大”活动,彭阳法院通过大力倡导“智慧司法”,狠抓学习型法院和信息化建设,在案件质量上求实效,在审判管理上求变革,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有力促进彭阳法院工作全面有序发展。
该院在“智慧司法”中得到五点启示。一是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锤炼和提升法官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人生智慧,是“智慧司法”的前提。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打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是彭阳法院坚持不懈的队伍建设目标,也是提高法官智慧,确保“智慧司法”的重要保障。为此,组织开展“智慧彭阳”读书活动。一是成立由院党组牵头,政工科负责的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读书交流会,进一步引导法官多读书、读好书,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为读书活动推荐一本好熟、提出一条建议和发表一个观点活动;三是组织开展“智慧司法”演讲比赛,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引导法官相互分享读书感悟。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锻造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理念、陶冶人文情怀、提升人生境界,逐步实现从学历向能力、从能力向智慧的深刻转变,从一个合格法官向优秀法官、智慧法官和卓越法官迈进,从而秉公办案、廉洁司法,把办案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有机结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整治效果的完美统一。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提供有效司法服务,是“智慧司法”的核心。围绕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农民工维权合议庭、少年法庭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继续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延伸职能化解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智慧司法”的主要载体。认真贯彻“调节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效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的优势,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百案调解”活动,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案件的调解工作,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法官带案下乡,走进农家院落、田间炕头巡回审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解决当事人的利益诉争。推广“履行法律义务好公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榜示制度,营造履行法律义务光荣,不履行法律义务可耻的执行宣传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截至9月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7件,调解339件,调解率 61.2%,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479件,执结 315件,执结率65.8%。
四是狠抓审判管理创新,提高案件质效,是“智慧司法”的重要体现。审判管理创新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有效整合司法资源的有效途径。加强对立案、裁判、执行等流程节点的动态管理,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创新案件评查办法,建立庭室自查、审监庭评查、质效评估领导小组抽查、委托上级法院复查的案件“四级评查”制度,设置36项评估指标,对案件质效进行全面考评,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五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质量,是“智慧司法”的重要表现。一是办公办案实现自动化。配备办案所需的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等硬件设施;以青年带动老年进行办公自动化培训。按照高院的要求,完成办公系统的优化和升级。通过运用内网办公系统,使各种公文以及裁判文书的拟制、审核、签发、印制等环节均通过网络进行,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有效运行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案件质量、效率管理网络化。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彭阳法院网,疏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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