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之间的经济纠葛,背后往往牵扯家庭监护、同学交往等现实问题。8月14日,彭阳法院妥善调处一起初中生委托同学代购手机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运用“法理厘清+情感疏通+家庭教育”调解模式,将家庭教育指导深度融入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各环节,以有尺度、有温度的司法守护青少年向阳成长。
原、被告系同班同学,原告口头委托被告代为购买手机,并交付2950元现金,被告因保管不善导致钱款丢失,仅向原告返还100元。此后,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争执数月未果,矛盾持续升级,原告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紧扣未成年人身心成长规律,启动审教结合工作机制。以法理定分止争,厘清委托保管法律关系,划清责任,把权利义务讲透、把法律后果说明,破除事实与法律层面的“法结”;以情理消融隔阂,充分顾及两名未成年人同在一个班级学习生活的现实,立足维系同学情谊、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循循开展心理疏导,解开人际矛盾的“心结”;以家教固本培元,调解过程中同步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家长阐明监护履职要义,引导家长扛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重视日常对孩子消费观念、契约精神、规则意识的教育培养,从源头补齐未成年人教育短板。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合意,被告当庭履行,纠纷圆满落幕。
本案是彭阳法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鲜活样本。也是司法保护与家庭教育同向发力的生动注脚。下一步彭阳法院将继续捍卫未成年人财产合法权益,做实家庭教育司法指引,把司法保护延伸至家庭监护前端,构筑起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