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彭阳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法院资讯
彭阳法院:开学季 进校园 讲好“开学第一课”

  

没有照本宣科,也没有枯燥说教。9月3日,彭阳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让三位法治副校长“组团”走进彭阳县第二中学,把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性侵害防范等法律知识,讲成了学生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开学第一课”。


“推一下、骂一句、孤立他,真的只是‘开玩笑’吗?”法院干警一开场就抛出问题。她结合真实案例,给校园欺凌“画像”:肢体冲突是“明枪”,言语辱骂、孤立排挤、网络造谣是“暗箭”,同样会对他人造成伤害。授课中清晰界定了日常打闹与恶意欺凌的法律边界,打破“欺凌只是玩笑”的错误认知。

课上还为同学们算了一笔直白的 “法律成本账”:一次冲动的欺凌行为,轻则要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赔偿,重则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更会触犯刑法。她反复提醒,校园欺凌没有“小事”,每一次恶意起哄、每一次跟风转发,都可能成为压在他人身上的“稻草”。

同时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坚决不做施暴者、避免成为受害者、不当沉默的旁观者。遇到欺凌要及时向老师、家长和司法机关求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公安、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也结合学生日常场景,讲解了电信诈骗识别技巧与性侵害防范的应对方法,共同为校园安全加固防线。

法治启蒙,久久为功。下一步,彭阳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宣讲形式、聚焦成长需求,把更多优质法治资源送进校园,用有温度的司法力量守护每一位少年向阳生长,助力建设更平安、更有活力的法治校园。

来源:责任编辑:
☆ 彭阳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彭阳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彭阳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彭阳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彭阳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彭阳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