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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一拘了之”?拘留所里还有下半场

  

814日,彭阳法院执行局内,刚从拘留所接回的被执行人张某拿起手机,挨个给亲友打电话筹款。当日,2.5万元案款全额缴入法院账户,一起僵持近一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张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需向王某支付租金2.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王某向彭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即时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张某却更换手机号、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经查询,张某名下金融账户及其他财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团队多次前往其户籍地未发现其行踪,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

执行干警持续摸排线索,最终核实到张某在银川市某理发店务工。干警驱车奔赴银川,将张某依法拘传回彭阳法院。到案后,执行法官逐条释明失信惩戒对出行、信贷及子女入学的影响,帮其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亲情账,但张某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不是终点,而是教育转化的起点。执行干警将案件情况与拘留所进行了沟通,联动拘留所在拘留谈话时进一步做张某的思想工作。拘留期间,拘留所干警结合在拘人员因拒执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真实案例,点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刑事后果,通过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其正视问题、主动履行,既亮底线,也给出路,经过反复谈话,张某态度逐步软化,最终认识到躲避执行只会付出更大代价,拘留期满后主动联系家属筹集资金,足额缴纳案款。

近年来,彭阳法院坚持惩戒与教育并重、强制与疏导结合的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法院+拘留所联动教育机制,把司法拘留从单纯的惩戒措施延伸为法治教育的前沿阵地。通过释法明理、以案促改,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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