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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彭阳法院:“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共促承揽纠纷实质化解

  

  现在谈的赔偿金额太少,我们没法接受。”杨某家属声音哽咽地说道。对方则寸步不让:“现在责任还没弄明白,要是实在谈不拢,也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彭阳县草庙司法所“老王调解室”内,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争执不下。

  今年115日,彭阳县草庙乡某村村民章某委托王某加固窑洞,施工过程中,窑洞突发塌方事故,导致工人杨某被埋,后经抢救不幸离世。事故发生后,杨某的家属与章某、王某三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寻求乡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的帮助。

  1126日,彭阳法院草庙法庭受综治中心邀请指导调解,形成“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的四联调联合调解组。经过深入分析、实地走访、查找类案,法官围绕矛盾焦点悉心指导调解,调解员则以“法律指引+乡情融合”,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推进工作。

  调解中,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调解,针对各方对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核心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不仅向各方释明承揽人、定作人的权利义务、核算损害赔偿具体项目、数额等法律问题,还讲解了法庭针对类似纠纷的处理意见和相关参考案例,为各方形成合理预期、弥合分歧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员则按照法官指导,向当事人阐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同时借助“老乡”这一情感纽带,进行耐心的情感疏导,安抚死者家属,引导王某、章某换位思考,缓解双方对立情绪,精准破解矛盾症结,促推双方达成调解合意。

  通过联合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向杨某家属支付赔偿款26万元、章某支付10万元。王某当场支付4万元,章某亦全额履行赔偿款,并当场结清了杨某生前工资2.3万元。随后双方就赔偿事宜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四联调”机制优势的体现。下一步,彭阳法院将总结此类经验,持续深化人民法庭对基层调解的指导作用,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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