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情,11月22日,彭阳法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2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7.7万元。
2023年,杨某、李某等29人为彭阳某公司提供劳务,因该公司迟迟未支付劳务费,经彭阳法院调解,该公司应支付杨某、李某等29人劳务费9.6万余元,但该公司仍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走访了解到杨某等人均为本地农民,平时只能靠务工补贴家用,而此次未能如期拿到劳务费,使得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为尽快解决29名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经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该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严谨的审核流程,认定杨某、李某等29名申请执行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笔钱对于我们这群务工人员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不然我们几个月的工作就白干了!”杨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说道。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下一步,彭阳法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拓宽司法救助渠道,让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传递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