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在村委会成功帮助4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11610元,不仅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当地村干部、部分村民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年初,沙某雇佣杨某等四人为其修建宅基地,但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待房屋封顶完工后,杨某等人要求沙某结算工资时,沙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杨某等人于6月3日下午一同来到彭阳法院寻求帮助,希望能够索回拖欠工资。
案件受理后,为帮助4位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彭阳法院当即开启涉农民工案件 “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快速立案,并安排法官助理小海对该系列案件开展诉前调解。“既然纠纷发生在村里,那就在村一级解决。”小海决定联合当地村委会共同化解纠纷。
6月4日一早,小海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村委会,坐下来面对面进行调解。小海一方面向沙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务工资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希望沙某能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农民工的不易。经过耐心沟通,沙某终于吐露心声:“师傅们的手艺没得说,就是中间产生了点误会,我才产生拖欠的念头,是我不对,我现在就付!”在现场人员的见证下,沙某一次性向杨某等四人支付了11610元劳务工资。
下一步,彭阳法院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多元调解力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四人支付了11610元劳务工资。
下一步,彭阳法院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多元调解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邓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