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点审查借款人、担保人同期在其它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避免重复授信、过度授信。”
“我们在贷款到期前30天会进行提醒,提前7天上门催收,多次催收无果或借款人下落不明时,才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这次会议召开的非常及时和必要,我们将针对性推出贷款产品,既加强贷前审查,也扛起催收主体责任,共同预防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
6月5日,彭阳县金融领域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在县法院召开。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刘旭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续堂参加会议,并与相关部门代表和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座谈。
“近年来,县内金融机构依赖诉讼途径追回逾期资金的特点较为突出,特别是2023年以来,金融案件数量增幅明显……”会议通报了2021年以来的金融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并针对诉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如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刘旭强调,一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贷款方式,丰富贷款产品,落实代偿机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二要持续加强金融监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推金融机构根据贷款规模提前预警。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放贷、多头放贷。三要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聚焦金融乱象,加强风险排查和监管协同,形成同防共治工作格局。
针对一“贷”了之、一“催”了之、一“断”了之、一“诉”了之问题,安续堂明确要求,要有站位全县的大局意识、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主动化解的法治意识和严管厚爱的责任意识,努力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有平主持会议并进行小结,建议各金融机构要规范诉讼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减少司法资源浪费;要重视诉源治理,主动扛起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将金融纠纷化解在源头;要建立长效机制,对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金融秩序。
(通讯员:马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