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日,彭阳县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阅卷后得知,原告长期在新疆生活,且所育子女年龄较小,尚在读小学,需要人照顾。为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法官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出庭”小程序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前,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多次联系协调双方当事人确定开庭时间,通过微信发送截图、语言指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正确使用“出庭”小程序。“人脸比对”“身份信息核实”“数据加密”“设备调试”等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为通过“出庭”小程序审理该案提供了良好基础。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程序运行顺畅稳定,传输当事人语言清晰,使得庭审得以顺利进行。闭庭后,原告专程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不然我这带个孩子来回不方便,还要多花好多钱在路上。”

自“智慧法院”建设以来,彭阳县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手段,全面实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互联网开庭、“云端”调解等,切实减少了群众诉累。今后,彭阳县法院将继续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为目标,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满意度。
(通讯员:何志芳 马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