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9月27日,彭阳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对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党组书记、代院长孙有平对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牢抓住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使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三要加强经常性警示教育。必须把警示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大力开展“以案释纪”“以案明法”警示教育,注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要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从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入手,明确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通讯员:孙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