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常言道:“远水救不了近火,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因素。近日,彭阳法院以促进邻里和睦、彻底解决矛盾为出发点,成功调处一起因道路通行问题引发的相邻通行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路通、人和。
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多年邻居,一直以来共用一条通道通行,后因翻新重建房屋,两家人在通行问题上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果后,原告以相邻通行纠纷将被告诉至本院。原告诉称自己家多年来一直从被告家门前通行,但2021年3月被告在通道上砌了一堵墙,致使原告一家通行不便,认为被告家无论如何建盖房屋都应留出通道以供通行。被告辩称原告所说的通道已经被原告哥哥建盖房屋时占用,且通道的另一端是被原告堵塞致使无法通行,因此不同意让出通道供原告一家人通行。

为避免原、被告双方矛盾近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通过现场实地勘察,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紧抓争议焦点,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和耐心劝导。在了解到原、被告双方有和睦相处多年的感情基础后,从邻里关系的角度明析利害,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
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愿意在三日内将筑起的挡墙拆除,被告自愿从原告哥哥家后墙往自己家房屋方向留出一米宽的通道供双方通行。至此,持续三个月的相邻通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为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邻里之间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摩擦,希望每个人都能有几分“我的问题我来改”的真诚和“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大度,共同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建设美丽乡村。
(通讯员:金正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