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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区法院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10月25日全区法院宣传思想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彭阳法院紧急行动,研究制定“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实施“一把手工程”。将宣传思想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实施,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思想工作作为院长任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来统筹谋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政工科和办公室作为法院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设机构,由院长亲自抓、总负责。

围绕“主线”“目标”。宣传思想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占领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广泛宣传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方面的工作举措、方式方法,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官,感受公平正义。

树立“五种意识”。树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宣传;树立“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宣传;树立“形象意识”,宣传“三让”法官等优秀典型;树立“公正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群众疑虑,提升司法公信;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好新媒体时代宣传思想工作。

做到“三个结合”。 把宣传思想工作与法院中心工作相结合,认识到“审判执行工作本身就是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宣传思想工作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延伸”;与法院文化建设相结合,弘扬和培育“法院是一家”“讲廉政就是给干警最大福利”等文化精神;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增强导向力、向心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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