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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草庙法庭开展“12·4”宪法宣传暨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活动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助推“无讼村居”建设,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彭阳法院草庙法庭联合草庙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在草庙乡街道联合开展“12·4”宪法宣传暨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活动。

  在草庙乡街道,通过设立普法咨询点、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法治手册、解读宪法知识、问答法律实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向人民群众普及宪法知识,并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活动现场,向群众共宣讲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例12个,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

 

  “近几年,咱们法院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地越来越好了,能够面对面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了解司法工作,对我们来说有用得很,我今天把我邻居也叫来了,让他们都来学学法……”家住草庙乡和谐村的李大叔已然成为法治宣传现场的老熟人。

  宪法日宣传活动是草庙法庭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延伸司法触角,履行“谁司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的缩影。今后,草庙法庭将继续发挥普法宣传职能作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引导人民群众拥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通讯员:杨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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