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涉府案件的执行,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能否得到切实兑现,更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运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执行联动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措施,推动涉党政机关案件高效执行,有效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截至3月中旬,受理的6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执行到位资金373.15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一是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强力安排部署,联动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县委主要领导在了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解决对策。同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执行联动成员单位召开“钉子案骨头案”化解协调会,特别是针对涉政府工程项目案件,逐案分析具体案情及债务履行状况,制定化解举措,理清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拓宽工作思路,为案件化解指明了正确方向。
二是政府部门支持配合,用心谋划解决,联动机制效能精准释放。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明确工作职责后,均主动表示将给予法院工作大力支持和配合。为精准发挥联动机制效能,提高“府院”联动效率,增强公信力,相关成员单位派遣专人与法院对接,全面有序协调推进执行举措见真见效,为案件化解注入了源源活力。
三是法院活化执行手段,扎实有力推进,联动机制成效逐渐显著。切实强化执行干警思想认识,树牢大局意识,立足实际,讲究策略,加强协调。坚持精准施策,建立涉府案件执行台账,实行领导包案机制,一案一策,跟进督办。强化司法公开,及时公开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让申请执行人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了解政府职能部门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同时,动员和协调社会力量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进而促成执行和解。
四是用足用活法治宣传,助推社会诚信,联动机制优势充分彰显。“府院联动”的优势不仅体现在案件推进上,还体现在助推社会诚信方面。通过开展经常性、多层面、全方位的法治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涉府案件执行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意识,增强其执行过程中的举证主动性,促进案件有效执结。另一方面,增强了相关领导和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法院执行工作,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研究落实还款方案,配合法院自觉主动地履行法律义务,以诚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讯员:张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