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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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

1、审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2、审理院领导、其他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案件。

3、对本院审理案件的流程管理进行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

来源:责任编辑: 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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